梅毒常识快速扫盲

2021-6-2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01螺旋体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感染所致对人的皮肤和黏膜亲和力很强稍有破伤或裂隙即能侵入人体内生存和繁殖,梅毒螺旋体在体外易于死亡在40度即失去感染力,在48度中只能生存30分钟,甚至肥皂水就能将其杀灭。

02血清固定

早期患者治疗后超过2年,随访血清仍不阴转,称为血清固定,可能与抗体免疫机能抑制有关。

晚期潜伏梅毒或神经梅毒患者治疗后,仍有50%者血清长期不阴转需定期复查,一部分可能会有反复,需除外神经梅毒。

03视力损害

梅毒可引起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脉络膜炎、视网膜炎、视神经炎、角膜炎、间质性角膜炎及葡萄膜炎,均可引起视力损害,如发现视力损害,应排除梅毒感染。

04神经梅毒分类

1、无症状型神经梅毒-仅脑脊液VDRL阳性

2、间质型神经梅毒-脑膜炎、血管及血管周围炎、树胶肿、头痛、偏瘫、痴呆、意识障碍等

3、实质性神经梅毒-脊髓劳、麻痹性痴呆等

05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假阳性

1、急性生物学假阳性:风疹、麻疹、水痘、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多于6个月内转阴

2、慢性生物学假阳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如SLE、干燥综合症、类风湿疾病、海洛因成瘾者、孕妇、老年人、慢性肾炎等,可持续6个月以上至数年,甚至终身。

6妊娠梅毒

1.根据孕妇梅毒的分期不同。

(1)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d,肌内注射,连续15d。或苄星青霉素G万U,分为二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1次,共3次。

2.替代方案。

(2)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禁用四环素)。服法及剂量与非妊娠病人相同。

妊娠初3个月及妊娠末3个月各进行1个疗程的治疗。青霉素过敏者选用红霉素类药物口服

07治疗

1、如何选择药物

(1)青霉素类:为首选药物,目前尚未检测到梅毒螺旋体对青霉素耐药。常用苄星青霉素G、普鲁卡因水剂青霉素G、水剂青霉素G,心血管梅毒不用苄星青霉素G。

(2)头孢曲松钠:近年来证实为高效的抗TP药物,可作为青霉素过敏者优先选择的替代治疗药物。

(3)四环素类和红霉素类:通常作为青霉素过敏者的替代治疗药物。

2.治疗方案的选择

(1)早期梅毒:苄星青霉素G万U,分两侧臀部肌注,1次/周,连续2~3次;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d肌注,连续10~15天。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头孢曲松钠1.0g/d静滴,连续10~14天,或连续口服四环素类药物(四环素2.0g/d;多西环素mg/d;美满霉素mg/d)15天;或连续口服红霉素类药物(红霉素2.0g/d)15天。

(2)晚期梅毒:苄星青霉素G万U,分两侧臀部肌注,1次/周,连续3~4次;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d肌注,连续20天。青霉素过敏者可用四环素类或红霉素类药物30天,剂量同上。

(医学科普具有普适性,如有个性化需求,请您就诊咨询。)

专业知识:魏春波

文字编辑:吴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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