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化疗后骨髓抑制的处理
2017-6-1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次化疗是恶性肿瘤的主要治疗方法之一,骨髓抑制是其主要的副作用。骨髓抑制不仅延缓化疗的进行而影响治疗效果,而且可能导致诸多的并发症继而危及患者生命。
一些恶性肿瘤患者或许不会很快死于疾病本身,却可能由于骨髓抑制殒命。因此,及时发现骨髓抑制并给予相应处理是化疗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一、化疗后骨髓抑制的分度:
目前化疗后骨髓抑制的分度采用的是世界卫生组织抗癌药物急性及亚急性毒性反应分度标准(表1)。
表1化疗后骨髓抑制的分度
0
1
2
3
4
血红蛋白(g/L)
》
-95
94-80
79-65
<65
白细胞(/L)
》4
3.9-3.0
2.9-2.0
1.9-1.0
<1.0
粒细胞(/L)
》2
1.9-1.5
1.4-1.0
0.9-0.5
<0.5
血小板(/L)
》
99-75
74-50
49-25
<25
一般认为,粒细胞的减少通常开始于化疗停药后一周,至停药10-14日达到最低点,在低水平维持2-3天后缓慢回升,至第21-28天恢复正常,呈U型。
血小板降低比粒细胞降低出现稍晚,也在两周左右下降到最低值,其下降迅速,在谷底停留时间较短即迅速回升,呈V型。红细胞下降出现的时间更晚。
二、骨髓抑制作用突出的常用化疗药物、病理生理及一般处理原则
在常用化疗药物中,烷化剂(环磷酰胺、氮芥等)和鬼臼毒素(VP16)的骨髓抑制作用较强。
在铂类药物中,卡铂的肾脏毒性小于顺铂,但其骨髓抑制的作用强于后者。
紫杉醇类药物的主要副作用是过敏反应和周围神经炎,骨髓抑制作用尚不及烷化剂,但多烯紫杉醇(泰索蒂)的骨髓抑制作用较强。
拓泊替康的骨髓抑制作用很强,曾与卡铂联合用于大剂量化疗加外周血造血干细胞移植时骨髓动员前的抑制药物。
三、化疗后贫血的处理
关于输入浓缩红细胞:输入浓缩红细胞的优点是能迅速提高贫血患者的携氧能力,缺点是存在输血相关的风险。当血红蛋白达到70-80g/L时,绝大多数患者的携氧能力正常。对于化疗患者,如果有明显乏力、气短、心动过速等,有输血指征。如果患者血红蛋白为70g/L,每单位浓缩红细胞可增加10g/L的血红蛋白。
促红素尤其适用肾功能有损害的患者,或对输血相关风险顾虑过多的患者。用法为促红素u/kg皮下注射,每周三次。使用的同时应该补充铁剂和维生素B12、叶酸等。当血红蛋白高于80g/L或红细胞压积大于40%后应停药。副作用少见。
四、化疗后血小板减少的处理
处理血小板减少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血小板低于50×/L时,应减少活动,预防损伤,避免搬运重物,防治便秘。
(2)维持收缩压在18.7Kpa以下,预防颅内出血。
(3)避免使用非甾体类消炎药(NSAIDS)和含有阿司匹林的药物。
(4)避免肌肉注射等创伤性操作,操作后必须局部按压5-10min以上。
(5)一过性血小板减少时可考虑应用小剂量糖皮质激素。
(6)对于成人白血病和多数实体瘤患者,当血小板≤10×/L时,需预防输注血小板。特别是有出血危险的肿瘤,如白血病、恶性黑色素瘤、膀胱瘩、妇科肿瘤和结直肠肿瘤等,当患者的血小板≤2×/L时,应考虑输注血小板。实体瘤患者血小板在10×/L-50×/L时,根据临床出血情况,可考虑输注血小板。并预防输血反应。
(7)促血小板生长因子。A.rhTPO的用药方法:恶性肿瘤化疗时,预计药物剂量可能引起血小板减少及诱发出血需要升高血小板时,可于给药结束后6-24h皮下注射,剂量为U?d-1?kg-1,1次/d,连续应用14d。
B.rhIL-11治疗实体瘤化疗所致血小板减少症,对于不符合血小板输注指征的血小板减少患者,实体瘤患者应在血小板25×/L-75×/L时应用rhIL-11。rhIL-11的用药方法:推荐剂量为25-50ug/kg,皮下注射,1次/d,至少连用7—10d,至化疗抑制作用消失或达到共识停药标准。在下一个周期化疗开始前2d及化疗中不得用药。
摘自《丁香园-肿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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